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和《甘肃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巡察审计办公室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13日起,将对以下三十四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一、被审计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王波、马刚、姚志春、张存刚、康帆、仲乃祯、张革新、王永瑜、卫中亮、高丽霞、焦满金、杨润林、姚昌义、魏龙泽、张克步、李正波、景宗刚、宋芳、李景怡、袁彬、田文淀、侯俊、苏孜、曾明荣、张梦涛、庞智强、王文、马润平、韩金仓、柏正杰、李培根、赵俊、丁晓阳、管新帅。
二、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巡察审计办公室联系。
办公地点:和平校区崇德楼523室、524—526室
联系电话:5252055、5252054
电子邮箱:shenjichu@lzufe.edu.cn
特此公示!
巡察审计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