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仲乃祯等12名
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兰州财经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兰财大党发【2017】6号)等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对仲乃祯等12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通知》,我处派出审计组,从2017年12月19日起,对以下12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一、被审计人员名单
仲乃祯、孟勇、苏孜、高云虹、彭卫、袁岳虎、焦满金、肖怀勇、
田济民、周一虹、蔡国峰、李银仓。
二、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办公地点:和平校区崇德楼523室、524—526室
联系电话:5252053 5252054
联 系 人:常小莉
电子邮箱:shenjichu@lzufe.edu.cn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