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兰州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内部巡查工作的通知》(兰财大党发﹝2016﹞98号)和《兰州财经大学2017年上半年内部巡察工作方案》(兰财大党发﹝2017﹞5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学校第三巡察组将对审计处开展内部巡察工作。
巡察时间:2017年6月12日-30日(共15个工作日)
巡察对象:审计处领导班子及成员
主要巡察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确定的“12349”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和惩防体系建设,遵守廉洁纪律情况;
三、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党务、政务公开情况;
四、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和校党委“十一条”规定情况;
五、经费使用及财务制度管理情况;
六、学校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事项。
重点巡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压力传导等方面的情况,左立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以及贯彻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和任务分解、落实学校年度工作安排部署以及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和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了拓宽巡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巡察工作成效,特设立情况反映电话和信箱,欢迎广大教职工、业务联系单位及其服务对象来电、来信反映情况。
巡察举报箱设在崇德楼、致远楼一楼大厅;
巡察组办公地点:致远楼202办公室、致远楼415办公室;
办公电话:5606688、13919295286(第三巡视组组长 慕宇)
5252116、13609367474(外语学院 赵小成);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