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兰州财经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关于对曹涟等29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通知》),我处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9月20日起,将对以下29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一、被审计人员名单
曹涟、王仁斌、陈文斌、张梦涛、胡凯、肖怀勇、王学军、周一虹、丁晓阳、张贡生、李培根、包哲钰、柏正杰、胡金野、郎全发、朱廷珺、王伟利、任重、薛君、王宝麟、王鹏凌、郭海明、田文淀、刘永滨、田济民、张兴业、卫中亮、汉义功、李正波。
二、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办公地点:和平校区崇德楼523室、524—526室
联系电话:5252053 5252054 5252055
电子邮箱:shenjichu@lzufe.edu.cn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