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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形式
2017-06-01 11:25 审计处  (来源:国家审计署网站)

——任中审计。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离任审计。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对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任期内轮审。经济责任审计采用任中和离任审计结合的方式,逐步建立健全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确保对重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至少审计一次。 

——同步审计。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高校校长和党委书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同步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地方财政收支审计、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相结合,实现不同审计项目之间的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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