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甘肃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兰州财经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校党委常委会关于对长青学院相关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会议精神,我处自2021年6月4日起,将对以下三名同志(名单附后)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一、被审计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李培根、张克步、苏孜
二、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办公地点:和平校区崇德楼523室、524—526室
联系电话:5252053 5252054
电子邮箱:shenjichu@lzufe.edu.cn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20年6月16日